近期,省国资委组织力量对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、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了专项检查。结果显示:《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出台后,省属企业重大投资工作明显得到规范。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一是投资管理制度情况较好。去年以来,已有投资管理制度的企业都对投资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;没有建立投资管理制度的企业,明确了相应的投资管理机构,多数已制定出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。
二是投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。大部分省属企业是将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作为企业投资管理的决策机构,审核决定企业的投资项目。制定了相关的决策程序,按照程序开展投资决策工作,少数人说了算的决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相当多的企业都加强了对所属企业投资的管理工作,清理投资项目,处理历史遗留问题,规范了投资监管制度。
三是投资管理程序规范。去年规划和发展工作会议以后,省属企业积极开展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和重大投资项目报告、备案、审核工作。截至 7 月末, 33 户企业报送了 2007 年度投资计划,向我委报送备案和审核项目 31 项,其中,备案 16 项,审核 15 项,省国资委否定投资 1 项,风险提示 1 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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