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副局长张忠林在南京出席“ 2007 城市国资论坛”时表示,备受关注的《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意见》即将完成与发改委、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国防科工委等相关部门的会签工作,将再度上报国务院批复。
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以“国办发 97 号文件‘转发了国资委《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》后,另一份侧重于指导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规范文件———《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意见》也已于去年由国资委规划局完成并上报国务院。国务院意见这个文件可作为“ 97 号文件”的一个配套文件,希望国资委和发改委、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国防科工委等相关部门一起,联合上报国务院。 文件基本内容没有大的变动。目前,该份文件与发改委、科技部、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的会签工作已经完成,在与财政部会签完毕后,将再度上报国务院批复。
张忠林表示,地方国资调整和国企改革应该坚持五项原则。一是坚持有进有退,有所为有所不为,优化国有经济布局,围绕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优化升级,调整企业产权结构,使股份制成为主要形式;二是根据当地国企的特点,做强做大一些有竞争优势的企业,对长期亏损的企业加大退出的力度,优化资源配置;三是加大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相结合,推进经营业务的调整,减少和避免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,调整存量资产结构,对重点发展的领域和环节,增加投入力度;四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主导相结合;五是发展和稳定相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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