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项目组对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,并借鉴了国企改制的相关政策和成功经验,协助乡政府制定了《乡属集体企业改制的实施指导意见》,对乡属集体企业改制的总指导原则、目标、思想、前提条件进行界定,并制定出改制的具体形式、持股规定以及操作的程序。
根据目前北京市乡镇企业改制的总体状况,考虑到乡政府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目标和“审慎、高效、积极、稳妥”的改制原则,项目组界定此次乡属企业改制的主要目的是明晰产权,实现政企分开和股权多元化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
改制中坚持“三个不变”的前提条件,即:乡政府扶持地区支柱产业发展力度不变;职工身份不变;土地的租赁使用关系不变。改制主要采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,在 现金 出资的基础上按经营贡献量化配股。
项目组根据不同情况对几家改制的企业改制方案进行设计,对改制中涉及到的资产、债务、人员进行重组,并协助制备了相关的改制实施文件。 |